关于扩权强县有关情况的调查与研究
文章标题:关于扩权强县有关情况的调查与研究
2007年1月19日,**省长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省今年将“积极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对15个经济强县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进一步调动县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之后,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扩大部分县管理权限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将我市的**县和**县列入扩权强县试点,以此标志着我省扩权强县工作已由酝酿讨论层面进入决策实施层面。最近,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我们分别到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工商局、国税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和**县,对扩权强县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市上向扩权县需要下放的权力
按照省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管理权限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精神,“在行政建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省、市政府委托或授权等方式,把原需设区市审批或管理的事项,交由扩权县自行审批或管理,把原需设区市审核报省审批的事项,改由扩权县直接报省审批,但都应抄送设区市备案。”这就意味着,市级政府部分权力将要下放到扩权县。据我们调查,按照省政府关于扩权强县的要求,我市7个职能部门的部分行政权力需要下放,具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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