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学教办要求,现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民主评议工作要以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为原则,坚持以中共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为标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与党员践行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工作紧密结合,对每名党员在全年各项工作情况,以及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
二、实施范围各党支部,每名党员都要参加民主评议工作。
三、时间要求各党支部12月15日之前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基本原则1、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行业、岗位、层次党员的特点,结合党员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制定党员评议标准,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章》作为衡量党员的根本标准,在党员评议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按照中央确定的“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开展民主评议,提高民主评议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差”等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4、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差”等党员与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差”等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五、评议办法和标准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采取以“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组织点评,支部评定、个人认定、党委审定”为主要内容的“四评三定”工作法开展民主评议。在评议过程中要探索建立一套制度科学、激励有力、惩处分明的党员学习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真正使党员教育管理融入经常、落到实处,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要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和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开展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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