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xx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xx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机发〔2017〕x号)和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关于印发〈xx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x农机安发〔2017〕x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农机局和市安监局决定“十三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xx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xx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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