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文化课积分量化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五元文化”和“四项主题”教育,促进学生素质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大学生活动文化课程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大学生活动文化课按内容分类进行积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科成绩共同构筑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作为学生毕业、评优评奖、入党入团、就业推荐的重要(必要)条件。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文化课积分记录将装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大学生主题活动文化课内容包括六个项目:
第一个项目“五元文化”教育与“四项主题”活动(25分);
第二个项目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20分);
第三个项目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15分);
第四个项目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15分);
第五个项目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15分);
第六个项目技能培训及其它(10分)。
以上六项目总分100分,修满60分方可毕业,同时学生可自主申请由学生发展中心颁发的活动文化课积分等级证书(70分以上为良好级、80分以上为优秀级、90分以上为特优级)
第五条学生活动文化课程积分考核单位:各二级分院学生科
第六条学生活动文化课程积分等级证颁发单位。学生发展中心。第二章细则
第七条,“五元文化”教育与“四项主题”活动,主要记载学生学习先进文化、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职业文化和黔东民族文化情况,参加热爱生命、感恩、立志成才和艰苦奋斗教育活动及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得分。
(一)参加党校、团校培训成绩合格(2分/次),“优秀学员”(2分/次);
(二)参加“五元文化”和“四项主题”教育活动及获得表彰(获奖最高分10分/次;参加1分/次);
参加“五元文化”宣讲、宣传、论坛会等(1分/次);
热爱生命,生活乐观,参与生命教育活动(2分/次);
感恩社会,每年至少做两次好人好事(2分/次),有感恩行为(2分/次);
勤劳节俭,不奢侈浪费,有吃苦精神,意志坚强(2分);
目标明确,有务实的职业生涯规划并积极实施(5分)。
(三)参加团组织生活(最高分2分;0.2分/次);
(四)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积极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最高分3分;0.5分/次);
(五)个人获得党内、团内的表彰(院级2分/次,校级3分/次,省级5分/次,国家级8分/次)
(六)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行为并受到一定企业、事业单位、党团组织等表彰(2分/次)
(七)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得分超过25分按25分计算。
第八条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个人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一)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2分/次);
(二)组织或参加其他社会实践、调研活动,并提交相关调研报告、心得体会或图片资料(最高分8分;2分/次);
(三)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总分8分;2分/次);
(四)个人参加义务献血(2分/次)、义务劳动(每次劳动时间3小时以上)并有相关证明的(最高分8分,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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