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汛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的规定和要求,防汛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沅陵镇人民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签订2010年度防汛工作责任书。
一、目标和要求
(未完,全文共775字,当前显示1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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