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政风行风承诺
太原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是由太原高新区管委会授权,代表高新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和管委会赋予的职能,国资中心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按照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承担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大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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