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工作报告
**大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校党委发〔2010〕26号)的要求,法学院党委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积极地部署和安排,广泛动员,从学院党委、党政领导班子到各基层党支部及广大党员都在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学院的改革和发展。
结合我院基层党支部较多,党员数量较大的现实情况,学院党委实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动员、组织学习,制定创先争优的实施步骤,从而保证创先争优活动能够落到实处。
首先学院的党政班子通过集体学习后,制订出学院开展活动的初步草案,通过征求基层党支部意见和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形成了适合我院实情并能有效开展的实施方案;其次学院通过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党支部书记会等形式将学校的实施意见和学院的实施方案进行传达动员,由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形成了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层层落实的活动机制;第三,在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学院党委分别从各基层党支部和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以及各种学习活动中挖掘、收集典型的事迹料,并整理形成文字材料,以典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学院科学发展。
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的创先争优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并取得了初步的效果。在今后的活动中我们会加强对学院实施方案的落实力度,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中不断做出新贡献。
有关法学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材料附件:
附件一:法学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法学院党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法学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确保整个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取得实际效果。根据学校《关于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与要求
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学院实际出发,将“回头看”与创先争优相结合,用和谐发展的学院氛围来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环境,务求实效,积极推进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培育和挖掘优秀共产党员典型,让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在学院工作中发挥作用。
二、目标内容
(一)总体目标
1.推动科学发展。继续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学院的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干部带头争当先锋、争做表率,充分发挥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方面的职能。
2.促进学院和谐。认真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院发展环境。及时了解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化解工作,从而促进团结协作。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发挥主心骨作用,坚决捍卫学院和师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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