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整顿工作报告
违法建设是一个历史现象,是城市化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违法建设越来越成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城市脏乱差和交通堵塞的重要原因,也是市民举报和媒体曝光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已成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强势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工作任务,日益受到城区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现状
年经过普查,全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有62万平方米(含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区执法局自年到年年底,累计拆除了901718平方米违法建设。但是,根据年“”事件后的普查统计,全区仅国有土地上就还存有违法建设614100平方米。由此可见,时至今日,区内的违法建设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拆违工作的不断深入而趋于消亡,反而在一些地方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尤其是城郊结合部,受拆迁补偿的利益驱动,违法建设数量疯狂增长,能盖的地方都在盖,甚至出现了礼拜天工程、夜间工程,一个节假日、一个晚上就突击盖起来,这既增加了拆迁的难度和成本,又严重影响了城乡一体化的推进程度。
二、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原因
(一)利益驱动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将违法建设出租或用于自身经营有利可图。随着我区城镇建设的不断加快,外来人员大量涌入,而这些人员到我区的落脚点就是租借各种民房。随着房源的紧张,许多市民意识到这是一个“生财之道”,因此,明知不能,也经不住利诱而大肆进行违法搭建。例如,居住在玉林辖区玉通巷的夏某某,利用其住宅的楼顶,擅自搭建了30余间简易住房,并将其出租给外来人员,每月可从中获利6000元左右。导致玉林辖区不少顶楼住户见利忘义,盲从跟风,利用楼顶擅自搭建违法建设情况愈演愈烈。
同时,部分市民看到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中的巨大商机,希望能够尽快进入市场“分一杯羹”,然而,购买营业用房同违法搭建房屋用于经营之间存在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价差,巨大的经济利益使不少有心“发财”的人员选择了违法搭建房屋的方式进入市场。在棕北小区,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如,竹苑的蒋某某(女),擅自占用绿化带搭建违法建设4间,共40平方米,分别将其用于经营儿童玩具、房屋中介和影碟出租。据评估,这4间房屋作为营业用房出租每月可收益8000元左右,而其违法建设成本还不足1万5千元。现在,棕北小区逐渐形成了以杨某某、熊某某(女)、雷某、李某(女)、蒋某某(女)等人为主,专以搭建违法建设和破墙开店为业的利益团体,他们通过违法行为获利,获利后又继续投入到更大规模的违法建设中去。现棕北小区内新生的违法搭建、破墙开店行为大部分与这5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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