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发钱物问题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黑财[2014]228号,《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乱发钱物问题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清理,结果如下:
一、深入推进清理自查工作
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中央、省有关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规定,结合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全面深入的清理自查工作,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违反规定乱发钱物问题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摸底排查,坚决杜绝“走形式”、“搞变通”的现象。
二、全面查摆乱发钱物问题
为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维护国家工资政策的严肃性,确保乱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照以下几方面情形,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特殊岗位津贴;不存在违反规定发放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不存在超国家规定的比例上限(12%)缴存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严格按本人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发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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