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总结
一、强化领导,综合施治,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县计生局积极谋求县委、县政府支持,提请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深入研究人口形势,周密安排工作任务。以县委、县政府,政府办名义,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实行公共决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初审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出生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全面加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和推进力度,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2年度,我县通过强化孕前管理、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群众自治等手段,构筑起防治政策外生育的牢固屏障,低生育水平得以持续稳定。全县总人口857443人,已婚育龄妇女175856人,2011年10月1日以来,出生人口12731人,其中政策内出生人口10843人,政策外1888人,人口出生率15‰,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5.1%,统计求实率达97%。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或超出市责任目标要求。
1、开展季服务活动。今年我县春季服务活动动手早、安排细、措施新、督查严,两次在市调度会上作典型发言,并受到市计生委领导认可和表扬。整个春季服务活动历时4个月,共普查育龄妇女276291人次,服务率达到98%以上。
2、落实利导政策。认真落实各项奖励、优惠、优先政策。2012年度计生家庭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人员已确认2354人,金额26.3万元,各乡镇已兑现奖励金19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自2012年每人每月由60元提高到80元)对象1504人,兑现金额144.3万元。农村独生子女中考照顾加分76人,高考照顾加分108人。为9名考入大学的农村独女和双女户家庭女孩发放关爱女孩助学金1万元。
3、强化综合治理。以政府办名义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出生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法院依法加大对计生非诉执行案件的立案、裁定、执行力度,坚决顶住说清风,大力提高征费到位额度;卫生部门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中期引产批准书制度;公安部门规范新生儿落户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工作;民政部门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管理;法院、公安、卫生、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在每月5日前分别就征费强制执行、新生儿落户、人口出生、婚姻和收养登记、外来人口办理执照等人口信息向计生部门进行通报。
4、实施后进转化。与组织部门后进支部转化相结合,健全村级组织;实行县、乡、村三级干部联系分包制度;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后进转化第一责任人,动员乡镇行政干部和计生队伍合力攻克计划生育后进村。将后进村治理列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向县委、县政府述职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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