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北宿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
各办事处、村、镇直部门、企事业单位:
汛期将至,为做好今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统一部署和市安委会《邹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安字[~]9号)要求,现将我镇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安全生产,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北宿”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灾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安监办、派出所、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存有重大火险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凡整改不合格的,特别是个别无证、非法加油点要坚决停产整顿停止经营。
2、水利、交通这、农路、农机、城建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道路、水路安全整治,加快白马河各险工段工程的施工,加强运煤船只以及船舶责任制的落实,及时严肃查处违章行为;要加强对西故塌陷区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设立警示牌,禁止游泳。
3、安监办、土管所、工商对非煤矿山、企业用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生产制度的建立等环节反复进行检查。
4、村镇办、建筑企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采取防滑、防止高空坠落、触电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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