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就业登记申请书
广州市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本单位已与等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以下:
1.2.其它。等原因,未按《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穗劳社就〔20xx〕2号)要求按时与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手续,现单位已于年月对单位现有员工就业登记情况进行清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补办登记手续。
附:申请补办名单
经办人:(签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公司(章)二○年月日
补办就业登记申请书二:书
广州市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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