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全面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国家人社部确定金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59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金政发〔〕75号)、婺城区政发〔〕2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创业型社区工作的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要决策的主要抓手,以达到创业富民,创新强镇为根本目标。
二、工作计划
(一)舆论引导,加强宣传
金华市被定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试点单位,是人社部等12个部委报经国务院同意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新时期就业工作中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率先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
1.要借助国务院、人社部对金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2.要积极利用黑板报、墙报、网络信息、新闻媒体等媒介充分宣传中央、省、市、有关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建设的氛围。
3.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进家入户活动,广泛宣传市新一轮就业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创建工作,为每进一步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宣传发动有创业意向的人员投身创业创新事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落实创业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造良好的创业平台,全面启动创业型村、社区创建活动。
(二)制定目标,抓落实
制定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方案,成立村、社区创建组织。明确创建职责,落实创建责任,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拟定落实创建方案。广泛开展创建动员工作,形成良好创建氛围。
三、创建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白龙桥镇创建创业型社区领导小组,由镇长吴见孙任组长,徐爱娟、孙佳海、程增发、叶伟斌、郑象吉、钱福华、申松青、朱旭全为副组长,包春女、杨菁、郑传锋、倪小妹、陈玉英、郭宛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汪道勇,办公室成员徐艳春、童小红、阙梅生。各申报行政村(社区)书记、主任、共建单位、联点干部、就业援助员为镇就业联席会成员。
(二)创建创建平台
(未完,全文共3307字,当前显示9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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