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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公民事迹材料

我叫许丽娟,现年38岁,家住新华南路玻璃纤维厂家属楼。家中有一个65岁的公公和64岁的婆婆,丈夫,弟弟,妹妹和一个女儿。在生活中,我勤俭持家,辛勤教育子女,被大家公认为好媳妇,也是和谐家庭的好楷模,我对孝顺的理解就是:儿女花钱为父母买好吃的、好喝的、好用的东西是孝,而不让老人生气、担心则叫顺。人到老年,老人不太讲究吃穿什么的,只要心气好,比啥都重要。我觉得这些只是在尽儿媳、妻子、母亲的责任。我只是在用自己的言行传承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刚结婚的时候,由于婆家兄弟姐妹多,加之当时经济条件比较差,家庭生活不太富裕,我家里人深明大认为生活过的人--不是钱,只要以后我活的好就行。于是决定我的婚礼,彩礼一分不要,一切从简。

我公公退休前是远洋船员,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公公一直在船上工作,家中的一切事务就落在了婆婆肩上,由于长时间劳累,婆婆体质很差,三天两头都要上医院,进门后看到这种状况,我就主动挑起了家务。几年来,我尽心尽力侍奉公婆,长时间同婆婆的和睦相处,她们有了许多的相似之处,如:一样的性格、相同的爱好、喜欢一样的颜色、就连喜欢吃红薯、南瓜、和胡萝卜都一样。婆婆常说俺这个媳妇真是随俺。几年来,她们婆媳之间和睦相处,从没红过脸。

丽娟不但在大事上明事理,在其他事上也是一样,结婚时,对此,她受到了婆家和邻里们的好评。婚后她们跟公婆一起住,努力的工作,为家庭增加了不小的经济收入。她对婆家人与娘家人一视同仁,注重手足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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