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施细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有关文件精神,为选拔出我院普高教育专科优秀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确保选拔质量,特制定选拔实施细则。
一、“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范围
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在籍毕业班学生,其他类别的专科生不列入此选拔范围。
选拔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系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人数的10%。
二、“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按在校学习成绩名次选拔(主要根据前五个学期成绩、第六学期成绩作为参考),不进行重新考试;
1、修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各考试科目成绩必须合格,所有考试科目(体育、公外除外)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数前40%以内。
2、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三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或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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