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
根据省市县“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2010年“五五”普法将进入全面考核验收,为确保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一次通过,并为省市检查验收奠定良好的基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决定于4月下旬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提高,两增强”的目标,全面客观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圆满完成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这次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县“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的运作情况;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八进”活动落实情况;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考核验收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问卷座谈与抽查相结合,查看档案资料与抽查基层单位相结合。
(一)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
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单位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看档案。查看有关普法文件,简报、每年计划、总结、制度、考勤、课程安排、会议记录、考卷、普法照片等资料。
三是抽查。每个单位抽查1—2个二级单位或组织本单位15—20人开展座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四是评议。严格按照依法治县办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检查验收组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下发整改通知,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检查结果由县依法治县办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步骤及要求。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验收,实行县、镇乡(区)两级分级验收,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县级普法单位、镇乡(区)和抽查部分村居。各乡镇(区)负责搞好本级普法单位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于6月底前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
四、检查验收组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四大班子抽领导任组长,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六个检查验收组统一开展,具体人员名单、检查验收程序范围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乡镇)
2、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学校)
3、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县直部门)
4、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企业)
5、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村居、社区)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乡镇)
一、组织领导(10分)
1、党委、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一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总结工作。(7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2)
2、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6分)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的学法用法制度。(5分)
4、普法办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2分)
5、普法经费能保障日常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2分)
6、普法教材发行,完成规定任务。(2分)
7、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2分)
8、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2分)
9、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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