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二○○五年冬季征兵工作计划
**镇二○○五年冬季征兵工作计划
二○○五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今冬征兵,县人民政府赋予我镇新兵征集任务共16人(男兵),其中高中文化程度以上10人,初中6人。根据县征兵工作计划要求,为确保我镇能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县下达的征兵任务,切实做好我镇今冬征兵各项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如下征兵工作计划:
一、任务分配
根据县下达给我镇的兵员征集任务及对兵员身体、文化、政治等素质的要求,结合我镇各村(社区)适龄青年的分布及数量等情况,经镇征兵办研究,镇初检参检青年总数为180人,其中高中文化程度以上93人,各村(社区)送镇检任务分配如下:
**村20人(高中6人);**村16人(高中5人);
**村16人(高中5人);**村20人(高中8人);
**村12人(高中5人);**村12人(高中6人);
**村18人(高中6人);**村20人(高中6人);
**社区10人(高中);**社区8人(高中);
**社区15人(高中);**社区13人(高中)。
各村(社区)要严把适龄青年目测、初审关,必须完成送检任务,确保完成送县检青年任务。
二、今年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
1、征集的年龄。男青年为2005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2005年应届高中(含职中、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要求参军,可将征集的年龄放宽到22岁。
2、征集的对象和范围。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以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应征且符合条件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3、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4、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三、今年征兵工作的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方法
根据县征兵办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我镇今年征兵工作分6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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