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纪律、思想政治建设的规定
为加强组织纪律性,规范机关事务工作行为,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搞好本局的自身建设,特作如下规定:
1、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积极钻研机关事务管理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主动地做好业务工作,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反对敷衍塞责、拖拖拉拉、互相推诿等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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