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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问题性信息的困难与对策

曾革新刘庆廖华

问题性信息又称负面信息、忧信息,是专门反映逆向动态的信息。问题性信息作为党政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然而,有些地方至今依然存在着忧信息上报难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情况收集难。一些单位的领导误认为收集反馈负面信息就是挑毛病、揭问题,觉得不体面,因而躲躲闪闪、遮遮掩掩,有的甚至设置障碍,使得负面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捕捉。

二是把握尺度难。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于工作中或社会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涉及创造性地贯彻落实现行政策的问题,人们的看法和评价往往不一,信息人员难以下结论,不好上报。

三是及时上报难。信息人员了解到一条负面信息后,有些分管领导担心报上去对自己的工作不利,往往以“需要核对事实”为由,拖着不让上报,或者以“自己内部处理”为托辞中途截留,结果使一些应当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反映。

四是关系处理难。当忧信息被上级刊物采用,特别是得到上级主要领导专门批示后,相关单位的领导错误地认为信息部门在上级那里揭了他们的短,亮了他们的丑,心里很不高兴。有的找到信息部门辩解、质问,有的在上下领导层中游说、活动,竭力消除所谓“影响”,有的甚至对信息人员横加指责,使信息人员产生了报忧之忧。

这些情况表明,“报忧难”主要难在一些领导同志的思想认识上,难在一些信息人员的写作技巧上,难在一些党政机关的效应评估上。因此,报送问题性应当把转变三种观念作为主要对策。

一、转变认识观念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思想观念和认识程度对报送问题性信息起着重要作用。旧观念的存在,必然影响和阻碍新观念的确立。只有抛弃影响忧信息报送的旧观念,才能树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观念。具体地讲,在思想认识上要明确五个观点。

(一)有问题不报不意味着没有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有什么样的存在,就有什么样的意识。只要问题一发生,就会有对这个问题的感觉、认识和反映。只有可能被掩盖的问题,而没有自行消失的问题。有问题不报,不仅不能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反而会导致问题的扩大。可见,那种知忧不报的做法是不利于工作的。

(二)有问题不报不是对领导负责任的表现。在当今信息时代,传递信息的渠道多种多样。你不说,人家说;这个部门不报,那个部门报;这条渠道不通,那条渠道通。既然问题发生了,就不可能隐瞒起来;既然问题存在,就不可能不让人家知道。上级领导对下级单位出现的问题不是不知道,只是时间有早晚。领导不能及时了解情况,就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可见,那种瞒着问题不报的办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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