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真正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出来,为更好服务“三个扬州”大局、推进CC改革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
副科职领导干部8名。办公室副主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法规处副处长、国民经济综合与运行监测处副处长、国民经济核算与服务业处副处长、工业交通处副处长、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社会人口科技处副处长。
三、竞争上岗的范围和条件
(一)竞争上岗的范围:
为改善CC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活力,此次副科职职务竞争上岗在局机关和所有参照机关管理单位中进行,凡局机关、调查局、农调队、计算中心、普查中心编制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对象,以及经局党组研究确定的拟从邗江区、江都区、高邮市、仪征市等地调入局机关工作的同志,均可参加职位竞争。
(二)竞争上岗的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文化;
2、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或任科员2年以上;
4、男性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三)每位竞争上岗报名者必须申报2个职位。
(四)每一个职位必须要有3人可以报名(含3人),对报名不足3人而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取消。
四、竞争上岗的组织领导和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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