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分党校学员培训管理办法
一、普及培训班学员选拔标准
1、思想方面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和入党校申请书。
2、学习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认真。智育评分学年制班级成绩排名在全班人数前50%以前,学分制班级每学期学分学分在20分以上,平均绩点分在2、0以上。原则上上学期各门功课无重修现象,且主课成绩在75分以上。
3、工作方面
工作积极负责,踏实肯干,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主动起到联系群众和上级组织的桥梁作用,积极传达贯彻上级批示精神。
4、日常行为方面
自觉遵守校、院规章制度,在日常行为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一年级在日常行为方面有违纪现象的不吸收,二年级违纪达3次者不吸收,三年级违纪累计达5次者不吸收。品行修养学分要高于班级平均水平。
5、其他方面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及其他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普及培训班学员选拔程序
经各班民主评议推选,下班党员在经过深入细致调查(包括调查本班同学、班主任以及任课老师的意见后)的基础上,将推荐名单报到支部,支部综合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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