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中秋、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市纪委《关于对2016年中秋、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工作:
1、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为了防止中秋、国庆节期间有干部职工违规违法出现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出现,我局2016年9月22日上午在统计局会议室召开《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专题会,在会上赵荣星局长再次强调广大干部职工要按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严禁利用假节日出现违规违法行为。所以我局没出现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的情况。
2、收受礼金、礼品和各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卷和贵重物品;
据调查,我局无干部职工收受礼金、礼品和各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卷和贵重物品。
3、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在公务接待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各级公务接待条例开展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开支,实行“一支笔”管理,一切公务接待必须由局长授权和指派,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签单挂账。经调查,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干部职工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公款相互走访、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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