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晋江市2016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文【2016】7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6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三、招生名额
一年级招生二个教学班,100名新生。
四、招生时间
5月1日前,发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6日,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7月15日,公布适龄入学儿童资格审核结果。
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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