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伤保险中的医疗服务管理
在实行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后形成的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医疗费用的支出占基金的比例较大。据统计,2002年,工伤医疗费用支出占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43%,且工伤医疗费用具有较大的变动性,因为工伤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报销,费用不易控制,在职工工伤的治疗过程中容易形成“小伤大养”、“慷‘公家’之慨”的现象,造成医疗费用的浪费,甚至导致工伤保险基金的赤字危机。因此,进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必须抓好工伤医疗服务管理这项基础性工作,在保证工伤职工医疗的前提下,克服浪费,保证工伤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一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先行地区在实践中探索了一些切实有效的办法,为工伤保险中的医疗服务管理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的实践认为,加强工伤保险中的医疗服务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加强对医疗服务“供方”即定点医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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