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要突破的劳务派遣三道关
孙斌
今天(2014年2月7日)还没有到办公室上班,就接到两个关于劳务派遣的电话咨询,其核心涉及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问题。通过他们对《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后简称《暂行规定》)第三、四、二十二、二十八条的理解,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用工单位在《暂行规定》2014年3月1日实施前应做的三个工作加以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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