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证券公司的多边治理体系
海通证券公司研究所
课题负责人:金晓斌、张宗
课题组成员:于建国
内容提要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存在着诸多企业治理上的问题。如。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及公司内部缺少"防火墙"等。
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就是建立起符合我国证券公司特点的企业治理模式。本文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证券公司的实际(知识资本含量高以及负债率较高的特点),发展了一个多边(包括股东、人力资本、债权人等在内)共同治理体系。
第一章对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综述。
"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最早由美国学者提出,随后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虽然现在还没有公认的公司治理概念,但比较流行的观点是将其解释为一种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和提出与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企业制度的演进密切相关。随着企业形态的不断演化,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现代企业存在的主体。随之而来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代理成为普遍的现实,也使公司治理问题真正的浮出水面。
公司治理作为一项制度安排而存在至少同以下几点有关:
第一,委托-代理问题是公司治理的前提条件。
第二,合约的不完全性是公司治理的现实基础。
第三,对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分配是公司治理的最终落脚点。
我们还介绍了公司治理理论的三个主要流派。资本治理型、劳动治理型和共同治理型。其中,共同治理型理论是本文的主要思想依托。我们借鉴了约瑟夫·斯蒂格利茨(stiglitz,josephe)、玛格丽特·布莱尔(blare,margretm)、青木昌彦(aoki,m)、以及国内的周其仁、崔之元、杨瑞龙、周业安等多位学者的观点。
第二章对我国证券公司目前的治理状况作了详细的介绍。我们认为:
同其他公司相比,我国证券公司治理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由证券公司特定的产生背景决定的。我国证券公司治理在证券公司的不同发展阶段上具有不同的重点,但都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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