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之举
李巧宁
尽管仅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但《通知》的制定充分反映出监管部门注重倾听市场声音,及时调整政策,提高增发门槛,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监管理念。
增发作为境外成熟证券市场上通行的融资方式,1998年7月引入我国证券市场,随着去年3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颁行,增发正式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一种方式。该办法进一步推进了市场化的发行机制,相应降低了增发门槛,并明确实行主承销商推荐制度,将相应的责任交给了主承销商和市场。不可否认的是,《办法》实施以来,一些公司正是通过增发融资促进了公司重组、业务成长,市场资源也由此得以优化配置。
(未完,全文共1067字,当前显示2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