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应当强化还是弱化
【正文】
应当强化人事档案管理
一般认为,要做到人才使用安全,减少用人风险,就应当强化人事档案管理。在这方面,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早在1988年12月1日就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继后又在1989年11月3日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1996年12月2日联合发布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文件强调:流动人员档案的管理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统一由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等机构负责。其他机构不得承担流动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管他人或本人档案;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必须坚决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应遵守有关规定;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工作必须按规定做好;任何部门、单位不得随意涂改、撤换、销毁档案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实际存在强化和弱化两种倾向
(一)人事档案管理的强化倾向
截至2001年末,全国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的人事档案已达268万份,此外,还有数以千万计的人事档案仍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保管。其中尤以国有单位、特别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对人事档案更为重视,在接收流动人员前总要先索取和审阅其档案,既重视了解拟接收人员的现在,也重视考察其过去,以增加对拟接收人员的信任度。
(二)人事档案管理的弱化倾向
(未完,全文共2119字,当前显示61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