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的文化哲学探讨
靳玉乐陈妙娥
[摘要]文化哲学作为一种以人为本的世界观、方法论和思维方式,给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辟了一个新的课程文化思维空间。新课程改革在以直面现实生活、彻底的人文精神为特征的广阔文化哲学视野下,重新思考人、课程与文化的关系,以期建立新的课程文化精神,实现课程文化模式的转型。
[关键词]新课程改革;文化;文化哲学;文化创新
[作者简介]靳玉乐,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妙娥,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基础教育的根本使命是培养人,为人的未来发展打基础。而人是文化的人,任何人的成长都在一定的文化中进行,并且必须依靠文化的作用。作为新的哲学形态的文化哲学,在把文化看成是人类的特有行为方式的基础上,揭示了文化与人的生命存在及其活动的本质联系。其根本旨趣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与文化的关系为内容,对文化的本质进行深入的揭示和把握。作为一种哲学,它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世界观、方法论和思维方式。因此,对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行文化哲学层面的探讨,不仅仅是对新课程改革表达一种哲学理性的价值关怀,更是对人、文化与课程三者关系的深层追问,从而彰显新课程改革对三者传统关系的反思、超越和重构,开拓一个崭新的课程文化思维空间。
一、课程的文化解读
在课程发展史中,对课程与文化的关系存在两种理解:一是把“学知识”称为“学文化”,把“课程”称为“文化课”。语词上的混同反映了认识上的偏差:文化就是知识,课程在逻辑上和实践中被简单地阐释为知识的一种载体。二是课程完全受制于现存的“法定文化”的规范和旨意,机械地、盲目地,甚至麻木地认同、接受、服从以及服务于这样的政治化了的社会文化,即课程的文化锁走现象。无论课程作为知识的载体,还是成为法定的“奴隶”,其在形式上始终是在社会文化为它规定的轨道上运转。这种依赖性源于课程最原始的功能,也即课程产生的动力——文化传承的需要。课程始终是追随着社会文化理路膻变的脚步,并在文化的潮起潮落中被逐步赋予了社会文化工具存在的角色和品质。对这一命题和逻辑的遵循导致课程文化主体性的缺失,并成为今日学校教育及课程发展的重要障碍。而且,课程作为一种工具,相应地也就消解了人这一主体存在,人成为被动接受文化的“容器”。历史上的课程改革停留于内容、方法与技术上的更新,并没有从逻辑上消除课程被定势了的文化传承工具地位。
还原课程的文化主体地位,意味着课程可以根据自己的品位、理想、追求和关怀旨趣对文化进行选择、内化,更重要的是建构自己特有的课程文化。这种选择、内化和建构蕴含着主体的需要、目的及对一定文化价值和意义的理解。因此,课程不再仅仅是从既有的文化中“拿来”的文化,而是具有了独特性、内在性、创生性等属性的特殊文化。可以说,课程来源于现实文化,又超越并重构着现实文化。课程对现实文化的超越和建构,其内部根源在于课程对学生完整人生、完整心理世界的全面关注。现实文化虽是人的文化,但这种文化具有时代性、地域性、社会性等特征,是务实的、控制的。课程作为一种文化,具有文化的一般特征,但它指向对人的内在的深切关怀,更具有开放性、多样性和包容性。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流派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文化的内在化。这一概念认为文化诚然是一种外在于个人的客观现象,但是人还是要把它不断地内在化,即不断地通过学习使文化为自己所获得和掌握。这一观念肯定了人在文化中的主体地位。因此,实现课程文化主体地位的还原,出发点应放在对每一个学生个体的关注上,而非文化在意识形态上的运用。
二、新课程改革的文化哲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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