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区管委会建设局长述职报告范文
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对风景区实施统一管理,全面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建设局作为管委会的一个内设机构,主要担负景区的规划建设事项。通俗的说,我是这个大花园里的一名园丁,受市政府和市民的委托,带领部门的同事,负责管理、保护的规划和建设具体业务。我们这个部门的具体职责: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和修订风景区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二是负责景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是负责有关广告标志牌设置的审核工作;四是负责直管公房及其他有关房产管理。此外,作为建设部门,我们还要与各建设单位一起,承担大量的建设任务。
众所周知,是这个人间天堂的明珠,当今的不仅仅属于,更不仅仅属于我们今天的当代人。受人民委托、也受后人委托来管理和保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作为历史遗产的保姆,我们有一个信念,就是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好这些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使其流传后世、永续利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如履薄冰,一直朝这个方向在努力,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这颗璀璨的明珠。我也深深感觉到,在座的各位和我一样,平时都在共同关注和关心的保护与建设。今天,有幸在这里向大家报告工作情况,接受检查和评判,我心里特别激动,也有一丝紧张。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下面,我作如下公开述职,并请各位代表评议和指正。
第一,按章办事,依法办事,行政行为经得起监督。
规划建设行为有大量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等各方面都要遵循这些依据,按规矩办事,按政策办事。在实践中,我始终把法律法规作为指导我们工作的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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