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局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市***区林业局局长***
(2006年4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我于2003年2月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区林业局局长。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我从2003年2月任职以来履职尽责的主要情况述职如下,请予评议。
一、依法履行职责,与时俱进开展各项工作
我任职三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躬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把工作当事业去追求,当学问去研究”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局党组一班人,依靠广大干部职工,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林业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区生态建设得到了恢复性的增长。全区现有林地面积8362.2公顷,有林地8147.1公顷,活立木蓄积量320988立方米,绿化覆盖率为30.55%。三年来,共有8517.7公顷森林得到有效管护(原合兴镇155.5公顷是在2005年5月1日之后才划出);10000亩退耕还林得到巩固提高;城乡一体化的绿化格局正在形成。我自己在依法行政的实践中也得到了全面锻炼和提高,2003年被评为全市绿化先进个人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12月被授予全省林业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林业建设
三年来,我带领林业局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一道,严格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和《四川省绿化条例》、《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成都市林业行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高举生态建设的旗帜,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林业各项工作。
1.全力推进林业“两大工程”建设
一个现代社会的标志之一,就是在政府、法律、舆论这些常规的主流构架之外,有着健康发展的多样化社会生态。因此,我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坚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工程带动林业大发展,加快了全区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步伐。
天然林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坚持天保工程任务、资金、目标、责任“四到区(市)县”的原则,建立了分项量化的考核体系;认真实施了“一责三制”(即管护责任、巡视巡查制、监督举报制、考查考核奖惩兑现制)的管护责任制,建立了具有现代理念的天保工程碑牌20个,建立管护站点5个,管护工作实行了我和班子成员包片,森林公安、林政执法人员包乡,护林员包点的办法,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对管护责任细化、目标量化、标准钢化,严格考核,将报酬同岗位聘任挂钩,尤其是2005年12月,我结合全区实际,提出了精减林业管护人员数量,增加管护人员报酬的方案,充分调动了管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使管护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毁林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举报案件明显下降,天然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04年我区被评为全市天保工程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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