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三年工作计划
着力优化服务和发展环境,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的监管、执法和服务行为。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县纠风办《关于印发>司法工作计划s("hzh5");4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化建设必需坚持群众满意。始终做到规范化建设依靠群众参与,规范化建设效果由群众来评判。已被各级授予“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荣誉称号的司法所,要将服务事项、服务规范、违诺责任、监督方式等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许诺。荣誉匾牌须挂在本所醒目位置,接受群众监督。获得省、市、县级“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荣誉称号的司法所在服务许诺栏中,须公布县政府纠风办的投诉监督电话(各基层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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