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宗教在反邪教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出现的最大邪教组织“flg”被正式取缔后,仍然贼心不死,继续在国内外兴风作浪,妄图死灰复燃。2014年5月28日,山东招远发生了一起“全能神”邪教成员故意杀人案件,6名邪教成员在麦当劳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在遭到拒绝后,竟当众施暴,残忍地将被害人殴打致死,情节极其恶劣、手段令人发指。“全能神”是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出现的一个邪教组织。“5•28”故意杀人案件,充分暴露了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恶本质,同时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邪教是社会的毒瘤,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威胁,也是对发展、稳定大局的极大危害。邪教作为一种世界性的社会顽疾,具有多发性、长期性、反复性、隐蔽性等特点。充分说明,反邪教斗争是全国各界各族人民在政治思想文化战线的一项长期斗争。下面从三个方面谈一些看法。
一、邪教是全社会的毒瘤,也是搞乱和破坏宗教的祸首宗教是什么。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又是一种拥有大量信教群众、文化经典、教会组织、活动场所等,并且不断开展集体活动的社会实体。邪教与宗教无关,邪教不是宗教。在当今世界,邪教已经超出了宗教领域的教派问题,孽生为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的从事违法犯罪的地下邪恶势力。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对“呼喊派”、“qns”、“blw”、“zsj”、“mth”、“flg”等邪教组织开展了长期的揭露批判、帮助教育和查禁取缔工作,有效遏制了邪教组织的发展蔓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宗教界反对邪教,首先要从认识上与邪教划清界限,认清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区别。只有正本清源,泾渭分明,才能够站稳立场,孤立邪教。正信宗教与各种名目的邪教在本质上有什么不同呢。
(一)宗教与社会基本相适应,邪教则与社会根本对立。宗教倡导信徒融入社会,推崇道德,遵守法律,服务社会。如佛教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天主教、基督教的“荣神益人”等,都是引导信徒努力与社会相适应。邪教则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反科学,蔑视法律,蛊惑煽动成员仇视社会,鼓吹、煽动推翻政府和现行的社会体制。“全能神”邪教将一般民众视为“恶魔”,要求信徒共同将其消灭;“门徒会”组织则将政府称为“黑政府”、“黑社会”,扬言要砸烂“黑政府”,打倒“黑社会”,提出“先争人心,后夺政权”,与社会格格不入。
(二)宗教的崇拜对象属于历史传承,邪教的神化对象为教主自我标榜。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是各个宗教特定的神(仙、佛),有悠久历史的传承,是固定不变的。宗教信仰反对人自比神明和自吹具有“神力”。如天主教和基督教敬奉圣母和耶稣,伊斯兰教信奉真主安拉,佛教奉释迦牟尼为佛祖。邪教崇拜的则是教主本人,邪教头子总是冒用神的名义,自称是神的“替身”、“代表”或“仆人”,是神的“肉身再现”,只有他可以与神沟通,他才是至高无上的“神”、“主”、“活基督”,是世界的主宰者和救世主,并吹嘘自己有种种超常特异的功能,极力神化自己,使成员产生神秘、敬畏感,对他顶礼膜拜和盲从,从而达到控制成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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