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定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审计定性做为审计过程的后续环节,对于提升审计成果和保证审计质量极为重要,审计人员务必从对审计项目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负责、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加强审计定性的理论研究,确保审计定性依据事实清楚,程序依法合规,定性独立准确,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笔者结合多年审计工作经验,浅谈审计定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审计定性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审计定性证据缺乏适当性与充分性。《审计准则》作为衡量审计质量的标尺,明确提出审计证据应当适当、充分。但在具体审计项目中却表现出审计取证材料含糊不清,言不由衷,词不达意,摘要栏里未坚持一事一证;有的取证内容不全,只记录了一些数据,没有文字说明,缺少发生事项的时间、地点,令其他人员无法看清看懂;对于需要审计人员通过重新分析、重新计算和核对方法取得的证明材料缺少必要的记录过程;审计人员自制的凭证材料格式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格式,汇总的数据来源不清;大多审计取证习惯于片面地对照法规从账目中找问题,这使取证材料局限于摘录和复制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资料,对有关人员的言证,没有采取录音、录相等手段,致使审计方式单一,审计证据片面,说服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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