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综治述职报告
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打造“四型”机关为工作举措,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能,较好的完成了综治工作目标任务。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谐平安”建设有新作为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切实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把打击重点始终指向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及毒品犯罪、跨区域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及院自侦部门提请批捕案件45件71人,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39件59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及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1件9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3件63人,所办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批捕准确率和起诉(不诉)准确率均为100%。
(二)坚持宽严相济促和谐。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结合、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原则,建立和完善公检法协调配合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等机制,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到各办案环节之中。对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实行“轻缓化”刑事政策。如规定了对已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不需报捕可直接起诉或者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半年来,公安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就达3件5人。在办理黄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考虑到黄某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又是未成年人,主动召集双方家属进行座谈并达成和解协议,对黄某作了相对不起诉。实践了“办理一案,获益多方”的办案理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办案效果。
(三)抓好检察环节综治措施除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以“打、防、管、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保稳定竞赛活动,以及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四百警力下基层,蹲点调研促和谐”活动,结合检察机关的职责,积极参加蹲点乡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排查出山林水利等矛盾纠纷12起,协助乡村进行矛盾调处,认真分析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和产生原因,撰写调研文章22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意见和建议。半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件21人,对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认真处理办结,息诉息访。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均做了解释说理,及时移送、转办或直接答复,处理率达到100%。对涉及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案件,检察长亲自接待、督办,及时处理,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了检察调解室,实行了大调解机制,在检察环节继续保持了到市、赴省、进京零信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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