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的意见
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认真调查摸底,深入宣传发动。对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选择工作基础好、特点鲜明、富有代表性的党组织,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制定示范点培育方案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使基层党组织明确示范点的作用、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示范点创建活动。
(二)加强具体指导,搞好典型培育。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培育对象作为联系点,定期调查研究,指导创建单位明确标准要求,制定工作措施。组织部门要派人靠上,面对面地进行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注意帮助创建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必要支持。
(三)严格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党建示范点的考核验收,采取创建单位申报,局党委审查推荐,市委组织考核验收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验收,要坚持验收标准,看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看实情实据;坚持群众评判,看党员、群众的认可度。对确定为党建示范点的党组织命名授牌,实行动态管理,对标准要求降低、不符合示范点要求的,予以摘牌。
三、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把示范点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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