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村主任是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二、各行政村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村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上级政府有关食品质量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提高责任意识。
三、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细化并明确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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