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3年,我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的行政体制改革目标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按照省政府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要求,以深化法治军工建设为主线,认真实施以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为主体的依法行政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一)局主要领导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处(室、中心)、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中心)、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对各处(室、中心)、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三)局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依法行政工作,为局党组领导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服务。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结合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充分吸收公众和专家意见。以完善听证制度为突破点,创新行政决策手段。
(二)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党组会、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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