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涟源的意见》,按照《涟源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要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使本单位的治安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具体目标:
(一)刑事案件立案数控制为零。
(二)受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处罚的职工违法人数控制为零。
(三)火灾和其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数控制为零。
(四)参加xx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人数为零。
(五)重大交通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为零。
(六)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本单位负责人要经常预测、定期排查,摸清所属人员思想动态,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坚决杜绝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
二、职责任务
总的原则是。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一)抓好综治组织工作的落实。(20分)
1、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有分管领导、有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要点。(5分)
2、把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5分)
(未完,全文共1527字,当前显示4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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