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扶贫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全镇按照先易后难、分批扶持的原则,继续抓好贫困户帮扶工作。主要任务是:一要按时完成对象识别任务。按照慈扶发【2013】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和分配任务,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对我镇的整村推进村、少数民族高寒山区村、深度贫困村和省十二五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要优先识别、优先扶持。按程序、按要求全面完成识别登记造册任务,这项工作在2012年已经开展的村,结合今年分配的任务,要对贫困农户信息数据进行全面审核校对。将扶贫开发任务村的责任分解到具体的联村干部(具体责任分解详见附表),并与年底绩效考评相挂钩。二要做好资金到户工作。帮扶资金必须坚持打卡(农户粮食直补卡)到户,帮扶项目应坚持以适合急停发展的种养业项目为主,可与当地主导产业结合,不能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县财政要按照扶贫部门提提供的扶贫对象户名单和银行账号(农民粮食直补卡账号),以户为单位,经帮扶责任人、村委会、乡镇扶贫领导小组确认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抽样检查确认其项目已经实施后,扶持资金一次性足额打卡到户。三要切实抓好帮扶工作。在具体帮扶上,要做到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实施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二、资金来源2013年全镇帮扶贫困农民1326人,人均扶持标准为400元,需资金53.04万元,全部由省扶贫办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专项资金解决。
三、工作要求1、按照贫困监测定规模,群众票决定对象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选准扶贫对象。
2、扶贫对象必须坚持以户为单位,不得有拆户拼户的现象。扶贫对象家庭主要劳力应在60岁以下,年龄在65岁以上的单个或夫妻家庭不得列为扶贫对象;以村为单位,扶贫对象1人1户的比例不能超过20%,2人1户的比例不能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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