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
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以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为中心,一方面改革创新,提高采购效率;一方面规范操作,确保廉洁采购。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任务98350.6万元,节约资金4470.6万元,资金节约率4.6%,公开招标比率达95.4%。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化改革,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是预选供应商采购取得实效。xx年,中心深入推进预选供应商采购新举措。经过积极探索,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已扩大到家具货物、物业管理、律师咨询服务、会计中介服务、修缮装修装饰工程、教学设备设施等六大类。全年共完成预选采购项目108个,占采购项目总数的14.5%,采购额3296.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4%,节资率为7.9%。
预选供应商采购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缩短了采购周期,而且扩大了采购单位的自主权,极大地方便了采购单位。从中心开展的预选供应商采购满意度调查结果看,采购单位评价为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占91.7%,一般的占8.3%,不满意的为零。采购三科及时对预选供应商采购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上报区政府。
二是商场供货采购稳步实施。经过多方调研、制定方案、开发软件模块等前期准备,按照商场供货模式统一、供货商场统一、商品类别统一以及监督管理统一的四统一的原则,中心与天虹、苏宁、国美、顺电4家大型商场签订了供货协议,确定了打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复印机以及空调7个类别的供货商品;并于11月下旬正式启动了商场供货采购。此举将为政府采购提速增效注入新的动力。
三是不断压缩时限提速提效。中心积极向内挖潜,不断压缩采购时限,努力提速增效。综合科及时受理、转办采购项目,各相关科室提前介入;紧急项目采购,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即到即办。3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后,中心进一步压缩采购时限,公开招标项目在采购单位确认招标文件10天后就可完成采购,比往年至少提前10天。
四是持续改进规范采购文件。中心组织采购一科、二科,经过反复研讨,完成了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通用模板、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模板以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文件专用模板的修订工作;新编制了厨房设备类招标文件模板、非公开招标采购的公示模板,为采购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奠定了基础。
五是积极提升协议采购水平。采购三科经过充分准备,在7月15日启用了市定的协议采购商品库。同时,与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协调,适当扩大了协议供货代理商的数量,优化了新一轮协议采购的招标方案,使协议采购商品、服务和价格紧密与市场接轨,从而满足了采购单位的个性化需求。此外,有效解决了我区独立维护协议采购商品信息数据更新滞后的问题,与市里保持同步,进一步提高了采购效率。全年货物类协议采购总额393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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