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市场经济秩序监管队伍建设方案
一、建立乡镇市场经济秩序监管队伍各乡镇政府成立市场经济秩序监管办公室,统筹辖区内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工作,乡镇市场经济秩序监管办公室主任由乡镇项目办主任兼任,人员5-10人。
二、工作职责乡镇市场经济秩序监管办公室对辖区内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工作,具有发现违法问题、向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反馈情况、配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向县政府报告情况等职责。接受县行政执法部门委托,具有现场检查、制止违法、暂扣物品、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等职权。
(一)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方面1、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后,控制现场,进行制止,立即报告县牵头打击部门,协助县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2、接受行政执法部门委托,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暂扣有证据证明不符合标准的生产原料、设备及产品,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配合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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