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民主评议行风情况自查报告
人民渠二处行风评议自查报告
谭吉永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民主评议行风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川纠办[2005]20号)精神,省纠风办将水利部门(行业)列入全省21个重点评议部门(行业)之一。作为水利厅直属单位,为了把水利行业的行风评议工作搞好,塑造良好的水利行业形象,更好地为灌区人民和社会服务,我处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水利厅召开的水利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动员大会的有关精神,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年来我处行风建设相关情况
树立一个单位的良好形象,党风、政风和行风的好坏是其关键所在,而风气的好坏,又取决于领导者的风范与是否具有严明的制度。因此我处党委一班人团结一心,严守“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做好表率作用;主要领导不搞一言堂,分管领导不搞各自为政;在重大问题上增大透明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处风气小气候的形成。近三年来,在制度上,我处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制订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努力从源头防治腐败,深化财务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命公示”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对干部选拔、党员入党等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对全处全年财务预算、财务年终决算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通报;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增强透明度。同时,我处还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将行风建设工作蕴含于其中。2004年连续第三次被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2002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称号。使我处树立了较好的社会形象。
二、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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