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自我评价
(一)
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院部评价,最后确定等次。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医风考评标准实施细则》,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医德医风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3、单位评价。由单位考评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综合社会评价及日常行为纪实,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考评组综合评语。
考评结果。总分达95分为优,80—94分为良,60—79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
限制条件。总分达95分以上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下降一级;扣分达30分及以上者,总评为差;扣分达10分以上者,不论总分多高,总评为一般。
三、实施办法
1、实施范围。涉及全院医护人员。
2、实施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考评,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医德医风考评标准实施细则》每年考核前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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