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管中心创先争优实施方案
根据江津区委办《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江津委办发〔2010〕21号)要求,按照《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印发的通知》(津委组〔2010〕50号)要求,为确保李市教育管理中心辖区内各校(园)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订中共李市教育管理中心总支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辖区内各校(园)支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做到“五个好”,群众对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认可度达到95%以上;全体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五带头”,党员成为单位工作的骨干,群众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认可度达到90%以上。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五个校园”建设,特色学校建设成效显著,素质教育顺利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人民对教育满意度高。
二、活动主题及载体
本次活动,江津区教委统一确定了主题和载体。主题是:“为师为范、倾情育人”;载体是:“培育优良‘三风’、争创一流学校”。以开展“树优良师德师风、做人民满意教师”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通过设立党员教师教学示范岗、党员职工服务示范岗等发挥党员作用,改善教育系统校风、教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努力使教育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各校(园)党组织要以“做学生贴心人,育社会栋梁材”为主题,以“培育优良‘三风’、争当育人标兵”为载体,通过设立党员教师教学示范岗、党员职工服务示范岗等发挥党员作用,改善教育系统校风、教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努力使教育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三、参加活动对象
辖区内所有校(园)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
四、重点任务
完成二二三工程(二争二创三推进活动)
1、二争是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争创党员示范岗。
争创党员示范岗。各支部通过争创党员示范岗的系列活动的开展,对每个党员进行考核评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员授予党员示范岗荣誉牌同时作为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学校工作的骨干;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树立终身学习思想,广泛阅读,把阅读变成悦读,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具体学习要求见创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扎实肯干、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团结协作意识强,奉献精神强,乐于承担岗位职责以外的任务,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为师生员工解难事、办实事,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用实际行动团结、带动、影响其他教职工为教育事业而努力工作。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规定,按照《党章》和《教师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人民教师的灵魂塑造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师德高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风正派,自觉规范从教行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党员要书面向党组织提出争创的申请。
2、二创是创学习型党组织和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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