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政务公开述职总结
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民政各项工作,推动了全县民政工作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五个抓”、“四个加强”。
一、“五个抓”:
抓保障基本民生。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为全县城乡低保对象1850户3926人发放低保金410万元。城市低保户人均月领低保金128元,农村低保户人均月领低保金66元。二是积极开展医疗救助。为农村低保、优抚、五老等对象4360人统一交费9.8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4月份对县医疗救(补)助办法进行调整,由年救(补)助最高3000元提高到4000元。医疗救(补)助低保户、优抚、五老等对象516人次,救(补)助金额36.8万元。
抓救灾救济工作。一是开展自然灾害救助责任保险。与人财保险公司签定了自然灾害救助责任保险协议,投保人数114664人,每人每年保费1.5元,总保费17.2万元,每人人身伤亡责任赔偿限额10万元。二是规范农房统保运作。农村农房保险参保户数27988户,每户保费7.54元,总保费21.1万元,每户保额1万元,人财保险公司已赔付农房受灾户42户赔款33.28万元。三是组织开展支援台湾同胞遭受水灾捐赠活动。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为台湾“8.8”水灾捐款26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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