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村自查报告
我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治理办的指导和督促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村"工作,积极开展治理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庄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及其附属设施
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并落实(聘用)专门的清洁保洁人员,实施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的清扫工作,做到辖区范围里清洁干净。着力开展整治五乱现象,建立了长远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治理一处减少一处,重点抓好公路、河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消除了死角及盲点。
二、村庄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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