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现金流量表编制中的运用
1.关于投资预付款。一般情况下,企业预付款项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在会计科目“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中反映,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直接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相关项目。但是,投资业务中当涉及产权特别是国有产权时,不仅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层层审批,而且需要一个复杂的产权变更登记过程,并且业务是否成交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出发,尽管产权没有最后过户,但该类预付款的支付是为了投资,因而应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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