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领导班子及党风廉政自查报告
2014年,我局在区纪委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用“三严三实”标准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继续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力推进“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公开、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等重大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资金管理安全,为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强区、川南商务高地、宜居幸福”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现根据《关于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对照考核细则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目标分15分,自查得分:15分)
1、按照上级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和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进行责任分解、任务分工,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检查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年中年末撰写专题报告。
2、党政负责人与区政府领导和股室主要负责人都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无一遗漏。
3、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年终按要求向区委提交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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