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息息相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征程中,固然需要解决很多问题、做好很多工作,但重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其意义无疑是重大的。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的历史方位的正确把握,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正确把握,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众所周知,在现代社会,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一个社会是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法律来调整,需要法治来保障,所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因此,为了顺利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必须把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检察机关的职能看,法律监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严重违法现象,有效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保障、促进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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